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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2016年廣東高校省級重點平台和重大科研項目認定申報的通知

作者:來源: 閱讀次數:日期:2016-11-24

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組織2016年廣東高校省級重點平台和重大科研項目認定申報的通知》(粵教科函[2016]126号),現結合學校《2014-2016年創新強校工程規劃》,組織相關申報工作,望各單位認真組織,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上報相關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類别及限額

1.省級重點建設平台,限額申報2項;

2.基礎研究重大項目及應用研究重大項目,限額申報8項;

3.創新團隊項目由人事處組織申報,限額申報3項;

4.特色創新類項目(非教育科研項目),限額申報12項;

5.特色創新類項目(教育科研項目),限額申報6項;

6.青年創新人才類項目,限額申報16項。

二、申報時間及流程

2016年11月23日開始申報,12月4日17時校内網上申報截止,12月5日-6日組織專家評審,擇優上報,第1、2、3類項目12月10日前,第4、5、6類項目12月14日前上交紙質材料一式2份至行政樓313室。

項目申報人需登錄廣東省教育廳科研處數字科研服務平台(http://202.116.224.17)申報,申報賬号自然科學類由科技處項目管理科負責審核、人文社會科學類由人文社會科學管理科負責審核。

三、注意事項

1.申報項目需為《太阳集团app首页2014-2016年創新強校工程規劃》内的項目,未在規劃内的項目不予受理。

2.已經省教育廳立項的創新強校工程項目不得再次申報。(已立項項目清單見附件)

3.第1、2類項目在2014-2016年未經教育廳立項的重點平台、重大基礎研究項目、重大應用研究項目中擇優産生;第4、5類項目在2016年啟動的學校創新強校特色創新項目、特色創新項目(教育科研類)中擇優産生;第6類項目在2014-2016年啟動的學校創新強校青年創新人才類項目中擇優産生(已獲教育廳立項的項目不參與申報,使用2013年度創新強校專項資金立項的項目若項目負責人仍滿足申報條件可以申報)。

4.各類項目具體申報認定要求詳見附件。

聯系人:自然科學類:楊原志 吳勇 戴建斌 2383133

社會科學類:陳關怡 2396158

附件:1.省教育廳原文鍊接(含項目認定申報要求)http://www.gdhed.edu.cn/business/htmlfiles/gdjyt/tzgg/201611/503051.html

2.省教育廳2014、2015年度創強項目立項文件.rar

科技處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