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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app首页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

作者:太阳集团app首页來源:太阳集团1088vip 閱讀次數:日期:2022-05-21

中共太阳集团app首页委員會文件


廣海大黨〔2018〕38号





關于印發《太阳集团app首页工會經費收支管理

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各單位、部門:  

《太阳集团app首页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已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共太阳集团app首页委員會






      2018年4月18日


 

 

太阳集团app首页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
(試行)
 

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規範工會經費的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總工發〔2017〕32号)、《廣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粵工總〔2018〕5号)等有關規定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規定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基層工會經費收入

第一條 工會經費收入範圍包括:

(一)會費收入。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各級工會相關規定,定期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學校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一定比例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級工會補助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是指學校工會收到的上級工會撥付的各類補助款項。

(四)行政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依法對工會給予的各項經費補助。

(五)事業收入。事業收入是指工會的各項事業收入。

(六)投資收益。投資收益是指工會依據相關規定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工會取得的資産盤盈、固定資産處置淨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條 工會應加強對各項經費收入的管理。按時收取會員按照工資收入和規定的比例應交的會費,及時按規定足額向上級工會繳付經費;加強與學校黨政部門的溝通,依法足額落實行政補助經費。

二、職工集體福利項目

第三條 職工集體福利項目包括過節類項目和慰問類項目。過節類項目指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慰問類項目指會員生日、會員生病住院、會員婚喪嫁娶、會員退休離崗的慰問。

工會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的全年支出金額的比例一般應控制在當年工會經費預算支出的30%左右,最高不超過40%。

第四條 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衆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餅、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幹果等,年度總額一般不超過500元/人。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但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等。

第五條 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準不超過300元/人。經費開支時,由部門工會憑發票及被慰問會員簽領表(含姓名、身份證号、聯系手機号、金額、制表人、部門工會審核人等内容)按季度辦理報銷。

第六條 工會會員符合法律政策的結婚、生育,工會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品或慰問金,标準不超過300元/人。經費開支時,由部門工會憑發票或被慰問會員簽領表(含姓名、身份證号、聯系手機号、金額、制表人、部門工會審核人等内容)辦理報銷。

第七條 工會會員生病住院,部門工會組織應予看望,慰問金和慰問品總額每次一般不超過300元/人。經費開支時,由部門工會憑發票或被慰問會員簽領表(含姓名、身份證号、聯系手機号、金額、制表人、部門工會審核人等内容)辦理報銷。

第八條 工會會員退休離崗, 部門工會可組織座談會予以歡送,座談會可購買适當的幹鮮水果等食品。同時可為本人發放不超過300元的紀念品。經費開支時,由部門工會憑發票及被慰問會員簽領表(含姓名、身份證号、聯系移動電話、金額、制表人、部門工會審核人等内容)按季度辦理報銷。

第九條 職工集體福利項目在“職工活動支出-其他活動支出”核算。

三、困難職工幫扶項目

第十條 工會會員本人及家庭因疾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學等原因緻困(生活水平低于湛江市民政局公布的當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标準)時,工會組織應給予幫扶、救助和慰問:每年不超過1000元/人。 經費開支時,由部門工會憑發票或被慰問會員申領表(校工會網頁下載)辦理報銷。

前款支出,在“維權支出-困難職工幫扶費”核算。

第十一條 工會應逐步建立和完善困難職工檔案,建立困難職工幫扶機制。

第十二條 在高溫、強台風等惡劣天氣和自然災害情況下,工會可開展對一線職工慰問活動,購買防暑降溫用品以及食品飲料,标準為每次不超過50元/人。經費開支時,須有活動預算、計劃(活動内容、地點、時間、慰問人員範圍、組織或領隊)、真實發票、部門工會主席簽批等原始憑證資料。

前款支出,在“維權支出-送溫暖費”核算。

第十三條 工會可從工會經費中列支職工互助保障費用,具體保障計劃選擇和費用列支額度,根據學校實際,經相關民主程序确定。

前款支出,在“維權支出-其他維權支出”核算。

四、職工活動項目

第十四條 工會可用會費組織全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等。經費開支時,須有活動預算、計劃(活動目的、地點、時間、内容、參加人員範圍、演出或比賽名稱、組織或領隊)、真實發票或門票、參加人員簽名、部門工會主席簽批等原始憑證資料。

第十五條 工會可用會費開展春遊秋遊活動和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春遊秋遊活動應當日往返,可安排工作餐,開支交通費,不得到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展。工作餐标準不超過50元/人,一次活動隻安排一次工作餐。組織安排從集合到結束(解散)時長在4小時以内的活動,不安排工作餐。交通費按公共交通标準開支,安排集體出行,自駕無補貼。

經費開支時,須有活動預算、計劃(活動目的及主題、地點、時間、内容、參加人員範圍、組織或領隊)、真實發票或門票、參加人員簽名、部門工會主席簽批等原始憑證資料。

第十六條 工會組織職工開展文體活動确需為參賽會員購置服裝或運動鞋的,人均标準不超過500元/套,且每兩年購置一次。參加市級以上工會舉辦的文體活動或競賽有統一着裝要求的,一般應采用租賃方式。确因活動需要,參賽單位可為參賽選手(含領隊)增購一次。購置間隔2年指上一次購置服裝或運動鞋報賬之日起到本次經費簽批的時間。

經費開支時,須有上級工會比賽通知、領導簽批意見和本部門活動預算、計劃(活動目的及主題、地點、時間、内容、參加人員範圍、組織或領隊)、真實發票、參加人員簽領表、部門工會主席簽批等原始憑證資料。

第十七條 工會舉辦職工文體活動需設置獎項的,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物質獎勵範圍不得超過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其中,個人項目獎品(獎金)标準不超過200元/人,團體項目獎品(獎金)标準不超過150元/人。職工文體活動不設置獎項的,可為參加人員發放參與紀念品,标準不超過50元/人。

第十八條 逢年過節組織會員聯歡會的,可購買适當的幹鮮水果等食品,并可參照不設獎項的工會職工文體活動為參加人員發放每人不超過50元的紀念品。

經費開支時,須有活動預算、計劃(活動目的及主題、地點、時間、内容、參加人員範圍、組織或領隊)、參加人員簽名、部門工會主席簽批等原始憑證資料。

第十九條 舉辦職工文體活動需聘請教練、裁判員、評委等工作人員的,勞務費标準為:教練、裁判員、評委每半天不超過200元/人,其他工作人員每天不超過100元/人。經費開支時,須有預算、活動計劃(活動目的及主題、地點、時間、内容、參加人員、組織或領隊)、勞務費簽領表(姓名及身份證号、聯系移動電話、發放标準及金額、本人手書簽名、制表人、審核人)、工會主席簽批等原始憑證資料。

第二十條 舉辦職工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的,對因參加文體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幹部和工會會員可給予安排工作餐或發放夥食補助費,工作餐标準不超過50元/人,一天内隻安排一次工作餐。經費開支時,須有活動預算、計劃(活動目的及主題、地點、時間、内容、參加人員範圍、組織或領隊)、參加人員簽名、部門工會主席簽批等原始憑證資料。

第二十一條 工會組織會員代表學校到本市以外的地區參加上級工會舉辦的各項文體活動及比賽,執行現行學校旅差費管理辦法。工會組織會員代表學校在市内參加上級工會舉辦的各項文體活動及比賽,參照本細則第二十條執行,交通費按公共交通标準開支。

五、服務職工平台和工會業務建設

第二十二條 學校鼓勵工會加強服務職工設施建設及品牌服務項目投入。  

第二十三條 工會組織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等活動,可進行适當獎勵。标準不超過300元/人。獎勵範圍不得超過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四條 經學校批準,可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表彰數應控制在會員總數的15%以内。獎金和獎品總額标準不超過200元/人。

六、适用範圍和相關要求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适用于學校教育工會及各部門工會。

第二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項目标準為上限标準,在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突破具體範圍、人數及标準。

第二十七條 工會經費支出須遵循公開原則,部門工會每學期向會員公布一次經費使用、結餘情況;校工會每年向工會代表大會報告财務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 工會對個人發放獎勵、補助、慰問金、幫扶救助款、慰問品、獎品、紀念品、蛋糕、入場、工作餐等時,應完善發放手續。要求審批手續齊全,實名制發放,并實名簽收。

第二十九條 工會要規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行為,使用财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内的或者采購限額标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應依法組織實施政府采購活動。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條 工會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全國總工會關于工會經費“八不準”規定;嚴格執行工會經費預算;嚴禁購買明令禁止的物品;嚴禁到明令禁止的地方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及組織公款吃喝、公款旅遊等。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18年5月1日起試行。

第三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太阳集团app首页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太阳集团app首页黨委辦公室

2018年4月18日印發